馬丁路德是個非常豪爽、十分風趣的人。可惜畫家留存下來的,大多是他那正義漂然的神態,很少捕捉他手執酒杯,口沫橫飛,天南地北,無所不談的風姿。
然而不管是莊嚴的辯論,還是師生間的「桌上談」,都是金玉滿堂,到處流露出發人深省 的雋語警句。無他,路德不是為了神學而創造神學,乃是本著赤子之心,在日常生活中去面對他所敬拜的上帝。他的坦誠和真摯,引發後人由衷的共鳴。
比方他認為信徒與其說是個基督徒,倒不如說是個剛開始嘗試學做基督徒的人。像希臘文一樣,德文也常將動詞作名詞用,表示一種過程。他說基督徒是「im Werden」,即 正在踏入成為基督徒的過程中,而且那永遠是個剛剛開始的過程。
因此,作基督徒不能老氣橫秋,自以為在靈性歷程上會有甚麼獨步單方,於是故步自 封,甚至消滅聖靈的感動。不,基督徒的靈魂必須時刻儆醒,心意更新而變化,方能察驗 在具體的情況下,甚麼才是上帝純良可喜悅的旨意,達成「 那差我来者的工 」。 所以路德說,基督徒「同是義人,同是罪人」。意思是:基督徒甚麼時候順從基督, 遵行他的旨意,便是個義人。反之,離開了基督,反他的道而行,便是罪人。事情就是那麼簡單。可不管你是初信,還是信了一輩子,沒有「人情」可說的。
可是,生活得那麼戰戰競競,豈非終日猶疑不決,一事無成?不是的,相信基督是實實在在相信他,相信他經已赦免我們的過犯。因此,基督徒可說是絕無後顧之憂。我們大可以本着良知,放胆奔走前面的路程。不必怕罪惡,不必怕死亡,不必怕世人的閒言冷語 ,因為基督早已勝過這一切。 我們這樣信,是因為我們生活的世界還不是理想的,還需 要我們「等候上帝所應許的新天新地」,在盼望「正義常存」 (彼後三13)。可是我們若持這樣的心志,定必會動輒得咎 ,甚至被目為社會罪人。基於此,路德勸勉我們要「勇 敢犯罪,但更要勇敢相信基督,以他為樂。」(Sündige tapfer,doch tapferer glaube und freue dich in Christus。)
「勇敢犯罪!」路德這句話實在是太可怕了。他想我們喪盡天良嗎?所以歷代的神學家都會為尊者諱,或說他操勞過度,或說他一時誇大其辭,不必介意。敵人就指責他傷風敗德,鼓吹淫亂和謀殺。
路德當然不是像敵人所指責的那樣。他對待罪是非常嚴肅的。如果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韙,他會語帶諷刺,說:「誰願意留在巴比倫(意即貪婪無度、狂妄自大、目中無 神、罪惡滔天的地方),就留下來吧。只不過我們會毫不畏縮,指證他的結局就是地獄。」
中世紀末期,人們普遍相信天堂和地獄,一想到煉獄熊熊烈火早已魂飛魄散。可惜那時的教會利慾薰心,為了增加庫房收入,便想方設法增加人民的罪惡感,好方便推銷贖罪券。他們大肆宣揚贖罪券的功效,宣稱不但可以為自己買,還可以為已故的親友購買,以減少他們在煉獄中受苦的時間。推銷員恬不知恥,大聲呼叫: 「將金幣投入錢箱的一剎那,你母親的靈魂就跳出煉獄了。」
路德的「勇敢犯罪 」正是要嘲弄羅馬教廷。教會與世俗的看法沆瀣一氣, 以為金錢可以解決一切罪尤;多做善功, 便可登上天堂。路德卻認為罪的對立面不是善行,而是信仰,是信靠上帝。所以對他來說,不信才是罪。
人心扭曲、墮落和邪惡,陷入罪惡深淵,無法自拔,得救之道全在乎回歸到基督面前,接受他白白的恩典,不需要金錢或善行。這就是「因信稱義」的道理。路德敢於與宣稱自己代表上帝的教宗作對。難免被判為異端,革除教籍。這意味著他被判vogelfrei了 。Vogelfrei原本僅僅指「像鳥兒一樣,自由自在,不受約束」。後來卻變為犯人已成為空中飛鳥,任何人都可以射殺,無須負刑責;而且死後不得安葬,屍體留給鳥兒啄食。
路德幸得王侯庇護,扮「容克」(Junker Jörg,鄉紳喬治),匿藏在瓦特堡的城堡裏,埋首將聖經翻譯成為德文。他置生死於度外, 因為他深信上帝使人從罪惡中得到釋放,是上帝白白及無條件賜給世人的禮物,並非任何人、事、物可以替代。
是的,世途兇險,罪惡橫行 。問題在於你相信罪惡,還是相信基督。 在關鍵時刻,在人心怯弱的社會,這些話難道沒有啟發作用?在畏首畏尾,拿不起放不下的時候,難道我們沒有「 雖千萬人,吾往矣!」的精神?在某些具體的情況下,基督徒難道不也該有「不信邪」的 決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