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

人道屠宰法?

 在美國國會1955年第一次提出人道屠宰法案之前三十年,大部份歐洲民主國家早已通過人道屠宰的相關立法。所謂人道屠宰就是在宰殺動物時,必須先將動物「完全致暈」,使其在不知不覺中死去。這樣,說是關心改善動物福利,但「以人為本」的世界中,到頭來不過是滿足人的口腹。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》說得很清楚:「人道屠宰是經濟動物福利非常重要的一環。良好的動物福利,不僅可以提升肉品品質,改善畜牧產業的經濟效益,同時也兼顧屠宰從業人員的勞工安全與心理衛生,以及消費者【吃得心安與安心】的權益。」無怪有人不以為然,認為這是「語言藝術」。


      不管是否語言藝術,歐洲法院支持比利時禁止屠殺未經致暈的動物,卻遭猶太和穆斯林團體同聲抗議,說這會限制宗教自由。他們說,這樣做將使猶太潔食(kosher)或清真屠殺(halal)無法進行,因為他們的飲食習慣要求他們屠宰時牲畜仍然清醒。

      猶太人分食物為「潔」與「不潔」,是根據他們的律法書,即摩西五經。他們所訂立的「屠宰條例」,基本精義是以最迅速無痛,以及最人道的方法來宰殺動物。屠夫必須是一位虔誠的人,熟悉猶太教律法,尤其是涉及潔食。他屠宰動物,必須一刀致死;屠刀必須迅速而直接切斷被屠宰動物的頸部,不得扎刺、戳殺;也不得自內而外地挑斷其食管或氣管;屠宰用刀不得有半點缺損,刀口不得傷及頸部以外的部位。由於血被視為生命的象徵,所以規定:「無論是雀鳥的血,是野獸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。」(利未記7:26)


猶太教飛機餐一般經雙層密封處理,外層包裝標有潔食認證標誌

      至於清真食品到底是什麼?清真(Halal)在阿拉伯語中的意思是「合法」,「允許」,等於猶太教的kosher(可食 )。「清真」在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,不僅指可食之物,而是一套生活方式,言語、行為、衣着皆受約束。但在實際生活中的運用,往往同動物按照某種方式被宰殺有關。符合伊斯蘭法的屠宰須奉安拉之名,屠宰師面向麥加,下刀前念誦清真,以割斷喉管方式為之。下刀後,肉品必須維持心跳等待放血,血液禁止食用,放血需盡可能排放,直到無血可放。

      歐盟與潔淨食物之間的爭議,在於如何屠宰牲畜。歐盟認為,在宰殺牲畜前,先施以電擊致暈屬較人道方法,避免牲畜死前經歷慘絕之痛。事實證明,動物被割頸後,彌留時間長達幾秒至兩分鐘。牠們像人類一樣,大多數對周圍的景象、聲音和死亡氣味都非常敏感。 這意味著,幾乎每隻被宰殺供人類食用的動物都會遭受壓力和恐懼,因為牠們知道不免一死。






       但從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的觀點看來,於動物仍有意識時即來一刀,並非為了折磨動物。只要由經驗豐富的屠夫操刀,即可保證一刀切開牲畜的身體結構,再無血液流向大腦,由此,牠們便能馬上失去意識,將痛苦減低。所以他們認為,歐盟普遍採用的電擊方式,才是不人道的屠宰法。

      然而,這套論述不為爭取動物權益人士所認同。其實,這裡牽涉到人道爭議,還有宗教自由的問題。最終歐盟以「動物權益高於宗教」為理由,禁止按照宗教方式屠宰動物的做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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