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13日,專欄作家安塔馬滕﹙Eric Anthamatten)刊登「特朗普和﹝白痴﹞的真正含義」一文。他說,根據最近的昆尼皮亞克大學調查﹚﹙Quinnipiac University poll﹚,受訪者被問及特朗普,立刻想到什麼時,答案:排頭位是「白痴」,其次是「無能」,「騙子」,「領導人」,「無資格」,最後才是「總統」。
在古希臘,「idiotes」指學習有障礙,弱智的人;它和「idiot」同根同源。「idiotes」原指個人,為什麼變成「白痴」呢?原因就是一個「私」字。因為他們認為人之為人,首要的事是關心社會;是先有社會,然後有個人。在古雅典,市民最重要的責任是參與公務,那是義不容辭的義務。如果人不參加社團,不負起市民對社會應有的責任,那豈不是對社會事務表示不屑,不聞不問,懶得管嗎?在當代用法中,「白痴」通常也是要突出調查對象缺乏智慧、無知、愚蠢或耍滑稽,若用在特朗普身上,更顯示出他的無厘頭性格。
傻瓜Leber Tarocchi
白痴 (idiotes)即「自己」,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。英文idiosyncratic(個人乖僻的特性)還多少保留著希臘昔日的韻味。教育家派克(Walter C. Parker)2005年為文說:「人的行為若變得愚蠢透頂 —眼光短淺,只顧私事,不理公益—就如無舵的船,橫衝直撞,危及他人。」他繼續說:「在某種程度上,白痴於己不利,絕對是自我欺骗,因為白癡不知道隱私和個人自主,卻一味依賴社團。」他還指出,白痴還沒有成長到「青春期」,尚不宜參與公務。 在這個意義上,白痴不僅挖社團的牆腳,更破壞人與人之間的溝通。「習語」(idiom),同樣來自idios,是指局限於某種獨特語言或地方所慣用的片語。 白痴張口即說的習語,儘管在語言或文化上對自己的修養沒有多大裨益,但那可惟獨是他自個兒才明白,也就夠了。在別人聽來,那些話倒似嬰兒的咿咿啞啞或瘋子的嘰里咕嚕,嘈雜有之,意義則全無。
奇怪,專欄作家布魯克斯(David Brooks)5月15日的文章「the world is led by a child」也說,在本質上,特朗普是一名infantalist,即一個穿尿片和喜歡像嬰兒一樣被對待的人;換言之,是尿布情人或成人嬰兒。他入主白宮以來,不成熟的行為表現,缺乏自我控制的主張,已成為他個人的主要風格,證明他不是一個嶄露頭角的獨裁者、一個腐敗的尼克松、一個狂熱的民粹主義者或一個大型商業的社團主義者。他其實仍然是個蹦蹦跳的小孩,注意力不集中,思想天馬行空,無法處理現實問題。
總觀上述,白痴可以說是青春期前的青少年,寄生蟲式的唯我論者,只懂得喃喃自語。人類在逐步發展,咸認為社團為先,次及個人。誠然政治上有虛構的「自然狀態」,謂要確保自身的生存,自私、粗暴、獨斷獨行的個人就必須捨棄天賦的自由,作出妥協,訂立契約。但這種論述缺乏科學證據。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,自我保護離不開社會保護。「我」的存在也是在「我們」之中。
白癡不明箇中道理,因此不了解自己如何成長,如何持續發展,以及如何成為一個更大生態圈的成員。白癡不關心公共生活,更不用說公共服務了。白痴只關心自己的聲譽。 白痴會藉行動摧毀社會群體。最終,白痴要毀滅自己,但與此同時,他可能要與眾人同歸於盡。 在大庭廣眾中,他簡直是一個滴答作響的定時炸彈。
美國的主流媒體對特朗普口誅筆伐,毫不留情。然而儘管駡他說話似小學生,造句簡短而粗魯,章法混亂,廢話連篇。可他就是民選總統,起碼有三分之一的美國人支持他。說這些粉絲走火入魔也好,說他們對現實失去辨別的機能也好,他們就是相信那些不是事實的事,捍衛那些守不住的歪理。無論特朗普說甚麼,他們都聽得如癡如醉,讚不絕口。出現這樣的情況,也是現實的另方面。 Idiotes在《新約聖經》中共出現四次:徒4:13是指没有多少文化的平常人;林前14:16,23是那些不通靈,不會說方言的人;林後11:6則表示不善辭令,粗俗。表面看來,說不上與白癡有直接關係。值得注意的,是太五22:「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。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在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」
這裡說拉加,即亞蘭文的 Raca,意為蠢材、飯桶、笨蛋、白癡。這樣罵人要接受猶太人最高法院「公會」的審判,那仍然是人間的事。但罵人moros(魔利),問題就嚴重了。Μoros,英文作moron,原意為腦殘、愚頑、背逆,總而言之,是不敬神的傢伙。
註:亞蘭文(Aramaic)有3000年的歷史,是世界上少數活了上千年的古老語言。它是舊約聖經後期寫作(如以斯拉記及但以理書)所用的語言,並認為是耶穌基督時代猶太人的日常用語。一些學者更認為耶穌基督是以這種語言傳道,以後才用通行於東地中海的普通話(koine)記錄下來。
馬太福音五、六、七章,稱為「登山寶訓」;其實應為「上帝國憲法的頒佈」。耶穌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彷,就是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,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」(太22:37~40;路10:27)。動怒是殺人的根源:「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」(約壹3:15);「因為神就是愛」(約壹4:8,16)。殺人干犯「愛人如己」這條律法的總綱,也干犯了主耶穌所給「弟兄相愛」的新命令。
很明顯,耶穌不主張動怒、咒罵、恨人及藐視人。他提倡的,是彼此相愛。有愛心便不自私,便無上述這些犯罪的行動。觸怒上帝,犯罪者所受的心靈痛苦遠比火的地獄所給予的刑罰為大。
註:亞蘭文(Aramaic)有3000年的歷史,是世界上少數活了上千年的古老語言。它是舊約聖經後期寫作(如以斯拉記及但以理書)所用的語言,並認為是耶穌基督時代猶太人的日常用語。一些學者更認為耶穌基督是以這種語言傳道,以後才用通行於東地中海的普通話(koine)記錄下來。
馬太福音五、六、七章,稱為「登山寶訓」;其實應為「上帝國憲法的頒佈」。耶穌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彷,就是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,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」(太22:37~40;路10:27)。動怒是殺人的根源:「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」(約壹3:15);「因為神就是愛」(約壹4:8,16)。殺人干犯「愛人如己」這條律法的總綱,也干犯了主耶穌所給「弟兄相愛」的新命令。
很明顯,耶穌不主張動怒、咒罵、恨人及藐視人。他提倡的,是彼此相愛。有愛心便不自私,便無上述這些犯罪的行動。觸怒上帝,犯罪者所受的心靈痛苦遠比火的地獄所給予的刑罰為大。
誠然,耶穌高舉愛的總綱,跟隨者一直可望而不可及。這也成為他們終生追求的目標。像《禮運大同篇》一般,不是說古代已經「天下為公,選賢與能,講信修睦」,乃是說,炎黃子孫仍須努力以赴。這便是vision﹙異象﹚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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